1.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谁有呀,急……

3.洛阳应天门附近拆迁补偿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

遗址公园规划设计-遗址公园规划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提供游览、休憩、娱乐的城市公共绿地,属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

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游园和街旁游园等。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本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证公园建设和管理所必需的经费;

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公园。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确定公园建设总量与规模,做到布局均衡,类型齐全,功能完善。

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城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划出用地控制线。第七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建设单位必须在《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中,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建设居住区公园或者居住小区游园,其建设资金纳入建设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第八条 公园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提高文化品味和园林艺术水平。

在建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公园权属单位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四年内组织调整达到,其费用由该公园权属单位承担。第九条 公园新建、改建、扩建规划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拟建公园的特性、规模和发展方向编制,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条 公园内的亭、廊、榭、阁等非营业性单体式园林建筑小品的建设,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建设项目,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不得占用公园用地。

因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公园用地或者占用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的,市城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公园用地的,应当就近补偿相应的用地,并补偿经济损失。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公园的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色彩及建筑风格等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第三章 园容管理第十四条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园容管理,公园景观、设施、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为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第十五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护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园容整洁;保持公园内的水体清洁。第十六条 禁止向公园内排放污水、烟尘、有害气体,倾倒废弃物。第十七条 公园内从事商业和文化娱乐经营服务活动,应当报经公园管理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批准,必须遵守公园管理规定。

公园内设置游乐、康乐和其他服务设施,举办展览等活动,应当符合公园规划布局,与公园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和环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谁有呀,急……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各类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以一~三层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宅间路用地;不包括宅基地以外的生产性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以四层和四层以上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宅间路、组群绿化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C1

行政管理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用地

C2

教育机构用地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及专科院校、成人教育及培训机构等用地

C3

文体科技用地

文化、体育、图书、科技、展览、娱乐、度假、文物、纪念、宗教等设施用地

C4

医疗保健用地

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

C5

商业金融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C6

集贸市场用地

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M

生产设施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工业,如缝纫、工艺品制作等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机械等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易燃易爆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建材、造纸、制革、化工等工业用地

M4

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农业生产建筑用地

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堆场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W1

普通仓储用地

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

公路交通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路段、公路站场、附属设施等用地

T2

其他交通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铁路、水路及其他对外交通路段、站场和附属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中的单位内部道路和停车场地

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各种道路、交叉口等用地

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公共使用的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U 工程设施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以及防灾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公用工程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政、通信、燃气、供热、交通管理、加油、维修、殡仪等设施用地

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环卫站、粪便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U3 防灾设施用地

各项防灾设施的用地,包括消防、防洪、防风等

G 绿地

各类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附属绿化用地

G1 公共绿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绿地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地、未利用地、各类保护区和特殊用地等

E1 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

E2 农林用地

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用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苗圃、打谷场以及农业生产建筑等

E3 牧草和养殖用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及各种养殖场用地等

E4 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E5 墓地

E6 未利用地

未使用和尚不能使用的裸岩、陡坡地、沙荒地等

E7 特殊用地

军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我只有2007的,没2011的,不知道你要不要

洛阳应天门附近拆迁补偿

众所周知,洛阳的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被列为了国家的十四五计划,入选了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将于2025年12月之前完成,总投资500亿元,比西安的大明宫投资还多了350亿。

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总建筑面积4700万平方米,主要形成“一区(宫城区),一轴(南北轴线区),一带(隋唐大运河洛阳段历史文化景观带),两片(洛北与洛南里坊片区),三环(隋唐洛阳城宫城、郭城和金元故城城墙环城公园)”的空间格局。

昨天,该项目已经启动,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昨天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可以看出,应天门周边上千亩的房屋将被征收,征收范围如下:

征收范围

为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市政府决定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洛阳房团购创始人团长的抖音号,每天晚上22:00准时直播洛阳楼市动态

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玻璃厂高架桥),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

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效果图

征迁补偿方案

为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市政府决定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征收原则如下:

(一)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

(二)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确保被征收人安置后居住面积不减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

(四)本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住宅房屋征迁补偿安置:

房屋产权调换:

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

套内建筑面积调换: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结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款。

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一次性补助36个月,不足51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计算。

搬迁奖励:

(1)对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30000元的奖励,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2)对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或签订补偿协议但未按约定期限搬迁的,每拖延5天,核减被征收人搬迁奖励5000元,至搬迁奖励扣减完为止。

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 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2)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3)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4.搬迁奖励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一)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评估价计算(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由评估机构对装饰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

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精神,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被征收房屋,以近3年纳税登记证明推算的月平均利润为标准补偿,商业、服务性行业补偿期限为5个月,工业生产行业补偿期限为8个月。

(五)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